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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首例“要素式立案”知产案件于2021年2月9日受理
2月9日,徐汇区法院立案庭胡艳法官收到了审判管理系统里的立案提醒,这是一起侵害商标权案件的立案申请,原告广东一家服装公司状告一网店及电商平台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胡法官点开系统,仔细核对了当事人填写的案件要素及提交的电子诉讼材料,形式审查完毕后,她点击“同意立案”。这是上海法院首例通过“要素式立案”的知产案件。
随着电商平台知产案件快速增长,占全部知产案件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去年,徐汇法院知产案件收案量激增,同比上升超过120%。为“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徐汇法院借助信息化技术,探索全流程网上办案,要素式立案就是其中的第一步。徐汇法院探索的选取部分立案案由要素式立案。“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技术和专业门槛较高,一般由代理律师提起诉讼。我们从其中数量较多的类案入手,比如涉电商平台商标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从中提取出必需的要素,形成网上立案模板,当事人仅需根据案件情况填写并上传材料即可。”陈亦雨是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法官,也是立案要素模板制定的主要参与者之一:“我们从此类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权属、侵权、赔偿问题出发,将传统的起诉状拆解为结构化数据,设计出了不同的模板,当事人在网上立案时可以分门别类一一对应。立案要素填写完毕后,系统还可以一键生成诉状。”
来源:新民晚报官方帐号
发布日期:2021年2月10日
文德短评:
从徐汇区法院可以看到,全流程网上办案不仅仅是将线下办案转线上,还要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将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公正司法落到实处,提高电商平台知产案件办案效率,努力实现“网上案件网上办”。
“人人影视字幕组”被查处 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
2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人影视字幕组”因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被查,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目前,“人人影视字幕组”客户端和网站已不能使用。
2020年9月,上海警方发现,有人通过“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和客户端提供疑似侵权影视作品的在线观看和离线下载。经与相关著作权权益人联系,上述影视作品未取得著作权权益人的授权或许可。
经查,自2018年起,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先后成立多家公司,在境内外分散架设、租用服务器,通过境外盗版论坛网站下载获取片源,雇人翻译、压片后,上传至APP服务器向公众传播,通过收取网站会员费、广告费和出售刻录侵权影视作品移动硬盘等手段非法牟利。经过三个月侦查,警方以涉案网站和客户端会员付款、周边产品销售付款两个二维码作为突破口,摸清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随后在山东、湖北、广西等地实施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现初步查证,各端口应用软件刊载影视作品20000余部(集),有注册会员800余万, 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文章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21年2月5日
文德短评:
关于侵犯著作权,公众一直认为只是普通侵权,最多赔礼道歉,赔钱下架,其实视情节不同,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据此,“人人影视字幕组”未经著作权人的授权与许可,提供观看和离线下载,涉案金额1600多万元,其情节已经达到了刑事的立案标准,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丁真”等91件商标
四川康巴小伙丁真的视频火爆全网,“丁真”商标也屡遭商家抢注。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连续发布两则通告,对“丁真”等91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
记者注意到,被驳回的商标包括“丁真”“丁真的世界”“丁真的微笑”“我爱丁真”“丁真小哥”等,申请人包括时差岛(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文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自2020年11月14日丁真走红起,便已有多家公司提交了“丁真”商标注册申请,类别涉及日化用品、教育娱乐、网站服务等。
不仅仅是“丁真”商标遭到抢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火神山”“雷神山”甚至“李文亮”等疫情相关商标的抢注行为引起公众的不满和斥责。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发表日期:2021年2月10日
文德短评:
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审理指南中也进一步指出,相关公众容易认为标有某商标的商品与该自然人存在许可等特定联系的,就可认定为侵犯了姓名权。因此,“丁真”作为在先的姓名权,由丁真本人享有,其他人不能随便抢注。
显然,恶意抢注商标这条路终究是行不通的。此番对91件“丁真”相关商标予以驳回,不仅让这些企业及个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并且切断了他们继续走向深渊的步伐。
“芭黎贝甜”侵权“巴黎贝甜” 北京知产法院一审判赔150万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涉及“巴黎贝甜”“PARISBAGUETTE”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令被告金某及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巴黎贝甜”未注册驰名商标,停止使用包含“芭黎贝甜”的企业名称,停止以胁迫交易系列商标为目的的恶意骚扰举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150万元。
“巴黎贝甜”“PARISBAGUETTE”是原告艾丝碧西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的快餐品牌,已成为面包店这一服务领域的驰名商标。原告诉称,二被告注册与原告商标近似的“芭黎贝甜”等商标近百枚,并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网站上宣传使用“巴黎贝甜”“PARISBAGUETTE”商标,侵犯了原告对于其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相关权利。且二被告以强制转让商标为目的,采取针对原告及其加盟商的民事诉讼、行政投诉、上门骚扰等一系列行为,严重威胁和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金某及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辩称,原告对“巴黎贝甜”“PARISBAGUETTE”商标的使用属于违法性使用,不能认定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二被告对自己合法注册商标的正常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其对相关主体的警告和投诉以及诉讼行为亦是正常的维权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日期:2021年2月19日
文德短评:
根据巴黎贝甜提交大量证据,法院综合考量了广告宣传力度、地域影响范围等因素之后,可以认定”巴黎贝甜“在相关公众中已经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属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而芭黎贝甜在公众号等平台上突出使用了“巴黎贝甜”的商标,足以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侵犯了巴黎贝甜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相关权益。而且“芭黎贝甜”不以使用为目的,在注册大量“芭黎贝甜”商标后,以1000万的要价转让给原告。遭拒之后后通过向巴黎贝甜及其各地加盟商、门店发送警告函、向司法机关起诉等行为,干扰了原告的正常经营。其判决有利于保护知名品牌,维护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知局:全面取消对专利申请的资助!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进一步调整完善资助和奖励等政策,全面取消对专利申请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清理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发布日期:2021年1月28日
文德短评:
补助政策之初,对于企业、个人申请专利起到了很好地鼓励作用,但是在此政策下,存在不少企业为了骗取补贴而申请一些质量不高的专利。单纯的数量增长并不能作为企业或者高校创新水平的评价指标,数量的增长不如质量的增长,规范专利申请制度,提高专利申请质量,避免为了申请而申请的专利。
“中国科大”校名简称和注册商标被冒用
2021年1月27日起,一则广州民办大学冒用“中国科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的消息,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球各大校友微信群流传。1月28日晚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通过该校校友会官方微信发布郑重声明称,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为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郑重声明“中国科大”字样既是该校的校名简称,也是该校的注册商标,该校依法享有“中国科大”的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与该校均不存在任何事实和法律上的联系,该校亦从未授权“中国科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中国科大”字样作为其企业字号。为保护该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该校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该校将依法采取措施进行维权,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日期:2021年1月29日
文德短评:
很多高校为了保护校名不被冒用,纷纷将校名、校徽、标识等进行了商标注册。企业冒用校名,高校可凭商标侵权起诉。但这也很难解决所有问题:一是商标注册可能不够全面,总会留下冒用机会;二是商标保护有类别和地域限制,超出类别就不受保护,而注册类别越多,成本也会越高。
单词汇编能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不同的英语词汇类辅导书对单词的选择和编排一般都会有所差异,这种差异化的编排和选择具有独创性吗?单词汇编能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成都墨墨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新东方公司就《24天突破高考大纲词汇3500》等39本图书请求保护的单词选择、划分、排列等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不能作为汇编作品予以保护,墨墨公司开发的“墨墨背单词”APP软件对单词、单元划分和单词排序未侵犯新东方公司就涉案图书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驳回了新东方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日期:2021年2月5日
文德短评:
涉案的汇编作品是否独创性是本案的关键。新东方公司主张其词汇书对单词进行选择、划分与编排具有独创性。但二审法院认为:“词根词缀是英语单词中的客观存在,不同人利用该方法对英语单词进行选择时将得到基本相同的汇编结果,这种方法能够被量化不存在个体的差异,无法体现汇编者本身的主观选择,故利用这种方法的选择结果属于与该方法混同的唯一表达,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从本案中我们看到,词汇类图书的汇编在一般性排列与组合方面开拓独创性的空间有限,但可在相关词汇的延伸解读和纵深解读等方面开拓词汇类图书汇编的独创性。
重罚1.007亿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出2021年第一个反垄断大罚单
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1号),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垄断行为被罚款1.007亿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举报,2020年9月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依法对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开展了调查。
经查,当事人滥用在中国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以下简称巴曲酶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行为,排除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考虑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当事人能够在调查期间主动进行整改,且已向下游制剂企业供应了巴曲酶原料药,当事人尚未取得违法所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对当事人处2019年度销售额50.367亿元人民币2%的罚款,共计1.007亿元。
来源: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日
文德短评:
从先声药业遭处罚的案件中,大致可以看出该案主要从确定市场范围、确定企业市场份额、产品是否有替代性、其他经营者能否进入该市场、企业是否滥用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市场竞争、是否损害消费者利益等多个方面来认定该企业是否存在垄断行为。
随着国家反垄断执法水平和力度不断提升,无论在哪个行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都应遵守市场监管秩序,及早利用专业法律服务构建反垄断合规制度体系,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的发展。
因转售翻新的“SIEMENS”商品,兴锐达公司被西门子公司起诉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系“SIEMENS”商标权利人。厦门兴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从第三方网站购买了不同型号的印制有“SIEMENS”商标的数字输出模组和控制模块等工控商品后,对上述商品经清洗、上光并加贴“SIEMENS”商标准备再次转售时,被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西门子公司后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兴锐达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兴锐达公司销售假冒“SIEMENS”商标的数字输出模组以及打印“SIEMENS”标签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但兴锐达公司销售旧翻新商品时,没有对商品进行重大改造,不会影响客户对标注该商标的商品的售后体验,其低价转让二手商品的行为为旧货市场的常见现象,不应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兴锐达公司及陈某就销售假冒“SIEMENS”商标的数字输出模组以及打印“SIEMENS”标签的行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的责任。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表日期:2021年2月19日
文德短评:
旧货翻新引起商标侵权纠纷,其根源不在于翻新,而在于再售。翻新转售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争议和分歧主要在于能否将商标权利用尽作为抗辩理由。商标权用尽的本质在于其他经营者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尊重商标权利人商标权,仅对附有商标的商品进行运输、储藏、再销售,并未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故可以作为商标侵权抗辩的正当理由。但商标权用尽原则适用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商标标志没有发生变化,二是商品本身没有发生变化。
“信阳毛尖”搭上“茅台”?手里还有“成龙”商标
港股上市公司“信阳毛尖”(00362.HK)发布公告,建议将公司英文名称由“Xinyang Maojian Group Limited”更改为“China Dragon Moutai Group Limited”,并采纳“中国国龙茅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中文第二名称,以取代现有名称“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 一时间,该消息立马蹿上热搜。
随后,股价已连续多年低于1港元的“仙股”信阳毛尖在2月17日开盘迅速涨超44%。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文德短评:
“信阳毛尖”因通过销售酒类拓展饮料部,以及资本投资等原因预进行集团名字更名,虽然目前改名“中国国龙茅台集团有限公司”仅是董事会建议,并未被真正采纳,但有蹭“茅台”热度嫌疑,若在无授权、与茅台集团无实质关联的情况下,更名“国龙茅台”,将可能造成对公众的误导,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茅台集团的商标权,届时茅台集团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单词列表近似引纠纷:新东方将“墨墨背单词”APP开发商诉至法院
2017年,新东方公司发现墨墨公司开发的涉案软件提供了与涉案图书单词、单元划分和单词顺序实质性相似的单词列表,涉嫌侵犯了其就涉案图书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新东方公司认为,墨墨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涉案图书的销售,故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词汇类图书在大纲词汇范围内存在对单词进行独创性选择的空间,但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新东方公司主张的单词选择、单元划分和单词顺序均不具有独创性,无法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汇编作品,故墨墨公司未侵犯新东方公司就涉案图书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表日期:2021年2月18日
文德短评: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英文单词、排列的著作权纠纷较为少见,该案判决明确了单词选择、排列等内容在何种条件下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词根词缀是英语单词中的客观存在,不同人利用词根词缀对英语单词进行选择时将得到基本相同的汇编结果,这种方法能够被量化不存在个体的差异,无法体现汇编者本身的主观选择,故利用这种方法的选择结果属于与该方法混同的唯一表达,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本文由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与法律发展研究中心 编制,仅供参考
编委:林威、鄧澍焙、周力思、邓瑜、李宇明、
吴紫菱、欧阳俊、陈功、宁宁、刘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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