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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3年10月欧盟委员会决定对来自于中国的电车发起反补贴调查,2024年2月16日欧盟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对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生产铁路运营使用的机车和车厢及地铁、有轨电车和其他铁路车辆,以下简称“中车青岛”)发起反补贴调查,标志着欧盟反补贴范围延申到列车领域。我们就此研究了该项调查的法律依据与市场背景:
2023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开始执行《外国补贴条例》(“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以下简称“FSR”)。根据FSR规定:当欧盟市场上的某项招标合同价值超过2.5亿欧元,如投标企业在最近三年内从至少一个第三方国家享受了至少等值于400万欧元的“外国财政补贴”时,该投标企业须向欧盟通知自己参与公开招标的行为。
FSR引入了市场主体主动通知的程序,以期:i)调查经营者集中的情况;及ii)调查非欧盟政府财政补贴公共采购的投标。上述通知义务已于2023年10月12日起适用于经济主体。FSR还授权欧盟委员会主动启动调查所有其他市场情况的“当然程序”,即欧委会有权主动审查。
中车青岛参加了保加利亚交通和通信部公开招标的合同(一项预估价值为6.1亿欧元的采购项目,包含20辆电动 "推拉式 "列车的采购与为期15年的维修协议及员工培训计划),并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参与投标的通知书。
欧盟委员会在对中车青岛提交的通知书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有充分迹象表明中车青岛获得了足以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欧盟外补贴,有理由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即评估外国财政对该主体的支付是否构成了直接或间接的选择性利益的补贴,以及此等行为否能使该主体在欧盟提交不适当的有利投标。中车青岛提交通知书之日起,欧盟委员会有 110 个工作日的时间(暂至2024年7月2日,如期间不发生“停摆”事项)做出最终决定。
根据FSR规定,欧委会深入调查结束后可能作出以下结论:i) 中车青岛做出能够充分有效纠正扭曲的承诺且接受此承诺;ii) 禁止签署竞标合同;或 iii) 直接作出无异议决定。
很显然,此等调查是欧盟根据“FSR”首次发起的“深入调查”,这将大大增加中国列车进入欧盟市场的难度。可以预见,欧盟可能将此举作为一系列对自身贸易保护措施的开端,中国其他优势行业也正在逐渐受到欧盟的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