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活动

投资墨西哥系列(二):《美墨加协议》USMCA

时间与日期:2023-05-18
返回

0.jpg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于2018年签署的《美墨加协议》(英语: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USMCA;西班牙语:Tratado entre México, Estados Unidos y Canadá,T-MEC)于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协议取代了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成为北美三国之间新的自贸协议,也被称作NAFTA 2.0。USMCA作为当今世界最详尽的区域性贸易协定之一,由34个章节组成,外含4组附件及16个附函,主要内容涉及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海关管理、贸易救济措施、投资、数字贸易、知识产权、劳工标准、环境标准、争端解决等,以多达上千页的篇幅对北美三国间生产及贸易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USMCA保留了NAFTA对多数跨境商品免税政策的相关内容,但在原产地规则、劳工与环境、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方面做出了调整,推动了墨西哥国内相关制度的改革。在USMCA的影响下,墨西哥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迎来转变,美国市场“近岸外包”的趋势使墨西哥成为当前全球热门投资目的地之一。

本期“投资墨西哥系列”将聚焦USMCA的主要条款。

640.png


c8775b28c085192c2484222ace55bc3.png

当下,在生产链全球布局的背景下,商品生产过程被划分为原材料供应、产品制造、产品组装等不同阶段并在不同地区或国家完成。各国出于收取关税等方面的考量,需要确定商品的“经济国籍”,“原产地规则”应运而生。

“原产地规则”的本质是一种隐性的区域贸易保护措施。是全球诸多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最重要的条款类型之一。贸易协定中往往会设定严谨的“原产地规则”,进而明确关税优惠的适用场景,避免原产于自由贸易区域外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通过转运或简单加工的方式轻易获得关税优惠。从另一角度看,设置“原产地规则”某种程度上可以促进生产要素的本地化,推动自由贸易区以外的企业在区内进行直接投资,将核心生产制作技术及重要工序转移到区内,促进区内产业发展。

鉴于北美地区在全球经济中的重要地位,USMCA中“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将直接影响全球贸易格局和产业布局,是赴墨投资者应当关注的重点之一。USMCA第四章、第五章对“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认证操作程序”分别作出了规定。其中,第4.2、4.3条规定了四种原产产品的类型(见表1),附件4-B则针对产品种类规定了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product specific rules of origin),其适用的标准包括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制造或加工工序标准及混合标准(见表2)。

640.png

(表1)


640.png

(表2)



区域价值成分标准中,交易价值法和净成本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价值法:

640.png

成本法:

640.png


13d8ce47f707f79dfca49791c8647e2.png


汽车产业在北美产业类别中占据重要地位,汽车制造业也是墨西哥最重要的工业类别之一,因此USMCA对NAFTA中关于汽车产业原产地规则的修订将对北美汽车产业布局与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NAFTA中的“原产地规则”,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区域价值含量为62.5% (2002年1月1日起;适用净成本法),其他汽车及其他零部件区域价值含量为60%(2002年1月1日起;适用净成本法)。USMCA则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见表3、表4),将各类成品整车的区域价值含量标准上调至70%~75%,同时对汽车零部件的区域价值含量要求进行了细化。

640.png

(表3)


640.png

(表4)


除此之外,USMCA还对汽车关税优惠提出了其他方面的限制。①从原料来源看,乘用车、轻型卡车和重型卡车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钢和铝需有70%以上来源于美加墨三国;②从进口配额来看,USMCA规定美国市场上每年进口加拿大和墨西哥生产的乘用车不得超过260万辆,超出部分需按照最惠国待遇加收25%的关税;③在劳工方面,除了USMCA第二十三章关于劳工的一般要求外,还提出,至2023年乘用车劳动价值含量(Labor Value Content,LVC)应不低于40%,轻型卡车及重型卡车劳动价值含量不低于45%,即在汽车生产过程中,乘用车价值的40%及轻型或重型卡车价值的45%须由满足16美元时薪要求的工人完成制造。

上述规则将会影响汽车产业关税优惠的适用范围,继而影响北美以外地区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用于生产汽车的钢和铝等原料对北美直接出口的体量。基于此,自由贸易区域外的供应商开始寻求经营模式的转变,例如:①向自由贸易区域内企业出口中间商品,由该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实质性生产或加工以获得USMCA项下原产地认证,再将商品出口至协议区域内的国家;或②以投资的方式在协议区域内国家设厂或开设公司,通过转移生产线获得原产地认证。

在原产地认证程序方面,USMCA生效后,认证不再要求统一格式,而是基于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等文件进行认证,所需的基本信息包含认证主体信息、出口方信息、生产商信息、进口方信息、产品统一类型编码、原产标准等。商品的原产地认证可用于单次进口或12个月内多次进口相同商品。


b82fd2c14b50b673f4ee7eeb7cde419.png

USMCA在劳工、环保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对协议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已在墨西哥经营或准备赴墨投资的中国投资者而言,为享受USMCA项下的关税优惠,需要深入了解USMCA的规定与内涵。

USMCA第23章对劳工问题进行了规定,墨西哥是协议国中受到劳工条款约束最为明显的国家。USMCA第23.2条要求协议国承诺依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标准履行劳工保护义务,并提出劳工权益(23.3条)、强迫劳动(23.6条)、暴力侵害工人(23.7条)、移民工人(23.8条)、反歧视(23.9条)、墨西哥劳工集体谈判(附录23-A)等具体要求。此外,USMCA第23.14条规定在自由贸易区域内设立劳工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发挥监督职能,对协议国企业劳工权利保护的落地与执行进行监督。2019年,墨西哥已经通过联邦劳动法的修订,以法律的形式对集体谈判权制度、工会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多方面的立法进行了优化。

在知识产权方面,USMCA第22章延长了对协议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期限,版权保护期从作者死亡后的50年延长至70年,生物制药的数据保护期从8年延长至10年,并加强了对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机密的保护力度。

USMCA第24章在生态与环境保护方面对协议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扩大协定覆盖环境保护的区域及范围、加强环境保护的执行与监督力度,维护和推动协议国在环境保护上的合作,共同建立环境委员会等。

640.jpg


951f6d46190a324a8280ba6755c8890.png

USMCA主要包含两项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性条款。USMCA第32章限制协议国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定,一旦违反,其他协议国可在6个月终止USMCA;基于此限制性条款,中国与加拿大、墨西哥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或加入有加拿大或墨西哥参与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将面临不小的阻力。另一方面,USMCA保留了美国与墨西哥之间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但附录14-D又明确规定该机制不适用于“由非市场经济第三国国民控制或所有的企业”。故赴墨跨境投资的中国投资者可能无法适用ISDS机制对东道国提出控告,投资权益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参考资料:

1. https://ustr.gov/trade-agreements/free-trade-agreements/united-states-mexico-canada-agreement/agreement-between

2. https://www.cbp.gov/trade/priority-issues/trade-agreements/free-tradeagreements/USMCA#:~:text=The%20U.S.%20%E2%80%93%20Mexico%20%E2%80%93%20Canada%20Agreement,USMCA%20Center%20in%20March%202020.

3. https://researchfdi.com/resources/articles/what-you-need-know-about-the-usmca-trade-agreement/

4. 张生:《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到<美墨加协定>:国际投资法制的新发展与中国的因应》

5. 白洁、苏庆义:《<美墨加协定>:特征、影响及中国应对》

6. 万军:《<美墨加协定>对北美三国投资的影响》

7. 洪朝伟、崔凡:《<美墨加协定>对全球经贸格局的影响:北美区域价值链的视角》

8. 何蓉、连增、郭正琪:《美墨加协定(USMCA)对原产地规则的修订及其影响分析》

9. 宋利芳、武睆:《<美墨加协定>对中墨经贸关系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


640.png


ee4e6d6c1692ddb15046486241a8c6f.png

西班牙及拉丁美洲法律事务部系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涉外团队之一,团队成员以西班牙语作为主要工作语言,并以中文、英语、法语及德语作为补充,与墨西哥、阿根廷、智利、西班牙等国多家律师事务所都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西班牙及拉丁美洲法律事务部主要为西班牙语区国家的企业和自然人来华投资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在西班牙及拉丁美洲国家投资提供相关法律协助。在提供跨境与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独具优势,掌握较多粤港澳大湾区及拉丁美洲企业互相投资及往来贸易的一手信息,能有效解决在开展跨境与涉外业务过程中因语言、文化、思维方式、商业规则不同而无法得到有效法律服务的困扰。


微信图片_20220311105630.png

微信图片_2021081216375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