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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律商 Legal Insights ,作者律商团队
2021年9月11日下午,“跨境财富传承与家族信托筹划”实务分享交流会在上海西庭网球俱乐部顺利召开。本次交流会由离岸法域的领先律所Harneys、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Seyfarth Shaw、以及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委员会共同合作举办,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外国法律顾问陈舒婷律师主持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前,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委员会主任林威律师进行了致辞。林威律师表示,在新冠疫情之下,中美关系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今年年初至今,中国互联网行业在美上市企业也发生了经济上的变化,这也让私人财富管理这一话题更恰逢其时。在如今的大背景下,很荣幸与全球领先的离岸律师事务所衡力斯(Harneys)和具有丰富和领先的财富管理实务经验的美国赛法思·肖律律师事务所(Seyfarth Shaw)共同举办此次活动。
(林威律师致辞)
在致辞完毕后, Harneys上海办公室管理合伙人Vicky Lord (罗孝琪)、资深顾问马玮带来了关于离岸信托财富规划和争议解决的实务分享。作为一家成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全球性离岸律所,她们将“离岸信托”作为此次的分享重点。
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作为“避税天堂”,虽然是公认的离岸公司最佳设立地点,但是具体在离岸信托的运用以及争议解决方面都有各自需要注意的事项。
罗孝琪用“继承及遗产规划”举例。从创建信托的理由出发,其认为离岸信托的优势是可以确保因信托导致的任何问题,都必须根据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作出决定,任何不符合该等法律的外国判决不予承认,即使外国法院下令变更信托,受托人也没有义务遵守该命令。此外,离岸法院可指示受托人无须遵守。这一原则也十分符合离岸信托设立的初衷。同样,在争议解决流程中,诉讼、仲裁、调解和专家裁决中,也更具备保密性和约束力。她们的介绍深入浅出的介绍了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信托设立的架构以及注意事项。
(Vicky Lord(左)、马玮(右)主题演讲)
之后,Seyfarth Shaw 上海办公室管理合伙人万利律师、资深法律顾问唐元飞律师介绍了美国家族财富管理的法律服务经验分享。该律师事务所在设立家族办公室、处理家族家族办公室事务以及信托投资上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该所合伙人Alan T.Yoshitke也通过在洛杉矶办公室拍摄的视频,表达了对此次活动的支持。
目前,美国家族办公室有6,000多家,管理资产在2万亿美元左右,约占世界上所有家族办公室数量的一半,并且近年来呈指数级增长。他们认为高净值家庭可选择设立合适的家族办公室,聘用专业人士管理家庭财富,并为家庭成员提供更加便利、舒适的教育与生活环境。他们从投资者的身份出发,分析了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投资规划,对资产保护和信托种类进行讲解,对近些年来服务的美国家族财富管理做了分享。
(万利律师主题演讲)
(唐元飞律师主题演讲)
(Alan T.Yoshitke视频画面)
下半场,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陈舒婷律师作为长期在中国工作的澳洲律师、国际公证员,利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具体的地对中澳婚姻财产与私人债务跨境确认和执行作出了介绍和分享。
陈舒婷律师向大家介绍了BFA-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BFA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应,脱离了家庭法院的正常管辖权,规定了夫妻或者配偶关系破裂时部分或全部资产的分配方式的财产分割协议。讨论了在国际离婚率飙升的背景下签订BFA的必要性和优势所在。通过法院判处的案例,陈律师解释了BFA合法性的几个要义。如果在不合情理的行为的情况下签订BFA,则该协议将不会得到支持,尤其是当双方之间存在严重的权力失衡时。但在多数情况下,BFA 是适当和有用的,甚至是必要的。比如,双方正在缔结第二次婚姻并希望保护他们第一次婚姻的资产时,双方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对 BFA 的内容进行评估。只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冷静地考虑,并且由经验丰富的家庭律师专业、合法地起草的BFA条款,且BFA的另一方接受具有类似经验的家庭律师的建议,与此同时协议满足法律上对BFA 签署要求,那么通常法院没有理由撤销BFA。
此外,针对过去几年非常常见的,通过跨境转移个人财产、变更个人国籍或经常居住地以规避债务的情况,在中国债务判决在澳大利亚的承认和执行方面,在澳大利亚,外国判决可以根据普通法或 1991 年联邦《外国判决法》在澳大利亚境内执行。中国只有香港的终审法院 (Court of Final Appeal) 以及香港的高等法院 (High Court) 被包含在可执行法院名单中,中国大陆的法院并不在例其中。因此,中国法院的判决只能根据普通法程序在澳大利亚执行。在过去几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已经出现了澳洲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大陆法院民事判决的多个案例。并且,陈律师及中伦文德跨境业务团队也正在代表客户在澳洲开展相关的法律行动。
(陈舒婷主题演讲)
我们有幸邀请了新加坡前知名家事法法官 Mr. Daniel Koh,但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Mr. Daniel Koh无法来到现场,但其通过视频录制的方式和我们分享了“亚洲华人财富群体的家事”这一话题。
(Mr. Daniel Koh视频画面)
在圆桌讨论环节,由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委员会主林威律师担任主持人、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力律师、安永中国税务业务总监王玉颖女士、融义财富创始人&CEO陆晓晖先生、法国德尚律师事务所,海外投资部负责人(中国)、中国部合伙人/巴黎上诉法院注册律师钟华博士,英国保诚私人财富管理部经理、百万圆桌内阁会员、永源智富荟创始人于泳女士、Seyfarth Shaw法律顾问王禹律师,从各自专业领域对“私人财富管理中的新趋势和新需求”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圆桌讨论,从左至右依次为:林威、张力、王玉颖、陆晓晖、钟华、于泳、王禹)
在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与传承需求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家族信托进入高速发展期。越来越多的中国高净值家庭选择移民海外,家族的资产分布走向了全球化,跨境财富管理、移民规划、全球税收筹划成为了诸多高净值家族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当日依旧吸引了众多领域宾客前来倾听,此次分享交流会的举办,为大家梳理了思路,并有所启发。